辽宁省从2014年开始设立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面向省内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考生招生。今年,辽宁省实施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共有19个。
在招生方面,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按照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报考两个专项计划的条件为符合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本人须具有相关户籍地区范围内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等。根据教育部规定,有关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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