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报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情况的通知 -www.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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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体艺厅函〔202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卫生健康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

  2019年2月20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为总结《规定》实施两年来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全面总结《规定》实施两年来的主要进展和成效、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

  报告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条理清楚,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请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报告统一报送教育部,抄送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凯发app下载的联系方式:教育部樊泽民010-66096849 [email protected];市场监管总局王群010-88330402 [email protected];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袁伯华010-68792914010-68791474(传真)。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6月3日

责任编辑: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