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函〔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我部组织对2021年申请增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点进行了评议。
我部共受理2021年拟增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点申请489个。经专家评议和实地评估,并经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通过2021年增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点287个,自2021年起可以招生,未通过审批的拟新设专业点202个。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审批结果合理安排相关专业的备案和招生等工作。
附件:
教育部
2021年2月2日
责任编辑:依一